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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中小学转学条件及时间

2016-12-07 10:33|编辑: 贾老师|阅读: 15377

摘要

北京通州区中小学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并且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北京小升初网整理具体转学工作安排,供家长参考!

据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公布的中小学转学申请工作安排,详细内容如下,望家长们知悉。

一、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市内转学。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我区。符合当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的条件。

3.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本市外区县转入我区。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至我区(以房产证为准)。

二、事项依据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三、法定期限

转学纸质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电子学籍转学操作需4-6个部门审核,最终完成时间以实际为准。

四、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五、办理地点

学生原就读学校或学生拟转入学校。

六、办理时间

1.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

2.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七、联系电话

小教科 69544639

中教科 69544225

八、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联系表(见附件),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校同意并签章后,回到原就读学校确认。经转出和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京籍学生转学办理流程

2. 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到本市的,应参照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内的学校联系就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非京籍学生转学办理流程

九、申报材料

参照第八条相关要求。

来源:北京市通州教育委员会

立即下载北京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

教育部:不得将学籍作为中小学生入学和转学条件

北京2016-2017年各区转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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