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活动细则
一、活动对象
本区在籍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集体项目参与活动学生必须学籍在同一学校。( 重要提示 : 因部分市级项目比赛时间跨学年进行 , 请学校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参演学生)
二、活动内容
(一)区级活动项目
1.集体展演项目:合唱节、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戏剧节(含话剧、儿童歌舞剧、戏曲、朗诵)。
2.个人展演项目:器乐、声乐、京昆、曲艺、舞蹈、朗诵、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美术、摄影。
3.区级成果展示:举办系列专场展演,包括艺术节优秀作品汇报演出、合唱、戏剧、微电影节、诗词大会等。
4.艺术观演项目:民族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金帆艺术团专场演出、金帆书画院交流活动、国家大剧院歌剧兴趣培养项目。
(二)市级活动项目
1.市级展演项目。合唱、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戏剧(话剧、儿童歌舞剧、戏曲、朗诵)、艺术作品展览等。
2.戏剧工作坊、艺术讲座、夏令营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一)动员宣传阶段
时间:2017 年 12 月
地点:区教委三楼礼堂
内容:召开“丰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总结表彰会暨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动员会”。
(二)校级筹备阶段
各校按照区教委工作要求,部署校园艺术节各项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校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并于 1 月 10 日前上报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区教委将开展学校艺术节活动方案征集、评优,作为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学校报名
时间:2018 年 1 月 10-15 日
方式:电子报名
2.开展区艺术节相关活动
(1)校园艺术节。学校要将校园艺术节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学校要做好艺术节活动相关信息、总结报送及影像资料留存工作。
(2)区级艺术节活动安排
时 间 项 目
2018年 3 月 个人项目展演
2018年 3 月 合唱节(区内展演)
2018年 3 月 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区内展演)
2018年 4 月 戏剧节(区内展演,包括话剧、儿童歌舞剧、戏曲、朗诵)
2018年 4 月 诗词大会(朗诵专场)
2018年 6 月 优秀合唱作品展演(专场)
2018年 9 月 北京戏曲文化周(专场)
2018年 9 月 艺术作品展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征集
2018年 9 月 艺术教育成果展示(综合专场)
2018 年 11 月 微电影节
2018 年 11 月 首都学生演出季丰台专场(戏剧)
2018 年 3 月-12 月 艺术专题讲座
2018 年 12 月 总结表彰
具体时间、地点以领队会通知为准,领队会时间暂定 2018年 3 月初。
(四)市级活动安排
时 间 项 目
2018 年 1 月—12 月 市级艺术讲座
2018 年 4 月中下旬 市级合唱、行进管乐展演
2018 年 7 月中旬 夏令营活动
2018 年 9 月中下旬 市级艺术作品展览
2018 年 9 月中下旬 组织戏剧工作坊、经验交流分享
2018 年 10 月下旬 市级戏剧节展演
2018 年 11 月上旬 市级戏剧优秀剧目展示
注: :参加集体项目市级展演、展示的学生名单需在校内公示,并在区艺术节办公室存档。
四、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1.区级展演奖项。个人项目、合唱、戏剧项目、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将按照市艺术节评选标准评定出一、二、三等奖,
并按参演人数颁发获奖证书;教师将颁发指导教师奖(个人项目限报一名辅导教师,集体项目每节目不超过三名)、最佳指挥奖。
2.区级先进集体。将对各校参加艺术节情况进行量化评比(包括优秀艺术节方案、组织有序、参与率高、成绩突出、总结及时等),以不超过参与学校总数 30%的标准评选先进集体并予以表彰。
3.市级展演奖项。经专家评审推选参加市级展演的集体合唱、行进管乐、戏剧项目(数量以市级分配名额为准),由市艺术节
办公室按照专家评分评定金奖 (90.00—99.99 分)、银奖(80.00—89.99 分)和铜奖(70.00—79.99 分),并按参演人数颁发获奖证书。市艺术节办公室为获奖节目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每节目不超过 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