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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详细内容

2015-02-10 15:16|编辑: 晓米|阅读: 4612

摘要

今天,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今年《意见》总体保持稳定,仍坚持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并对去年入学办法进一步完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将向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并首次提出允许民办学校和寄宿制招生学校提前跨区招生。该意见将于3月8日正式实施。
 
  特长生比例禁超过去年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入学工作意见发布提前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对今年家有孩子参加“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而言将有更长的时间了解政策、做好准备。
  相比2014年入学工作意见,今年小升初阶段的特长生招生将有所变化。此次《意见》明确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今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意见》强调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增加区级审核,这进一步凸显区县教委的统筹管理作用,改变了过去学校说了算的情况,特长生招生入学将不再是学校单独行为。进一步保证了入学工作的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北京市出台了《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中小学学科教学改进意见》,而今年特长生招生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正是落实两个意见的体现,与两个意见的育人思想是一贯的,强调对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同时伴随北京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拓展,区域内对口入学逐渐成为主流,特长生在未来升学中的作用将继续弱化。《意见》也将引导家长正视孩子特长培养,从功利的升学角度转向真正发展孩子的兴趣。
 
  非京籍学生入学仍需“五证”
  据了解,去年15万进入北京市小学的适龄儿童中,非京籍儿童将近6万,今年这一情况或将继续。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非京籍儿童入学情况,北京市政策基本不变,在去年“五证”的基础上,各区县政府将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届时,各区县对于家长缴纳社保年限等方面的认定将做进一步细化。
  “五证”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家长持“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入学信息采集平台5月1日启动
  在去年启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基础上,今年的“幼升小”、“小升初”仍然使用统一的入学服务系统,采集学生信息,将每一个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真正实现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杜绝“跨区跨片招生”。
  据北京市教委负责人介绍,2014年北京市首次启用了统一的小学和初中两个入学管理服务系统,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计划管理,全面取消了“共建生”,小升初“择校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统计显示,2014年北京市小学就近入学比例为92.26%,初中就近入学比例为77.64%。
  今年5月1日,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将正式开放,除了具备入学信息采集功能,该网站还有市、区县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县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还有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县的政策咨询电话,家长们通过电脑和手机都可以访问。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包括京籍学生、非京籍学生、外籍学生都将在该系统内进行信息采集,不按时信息采集,将无法生成学生学籍,原则上不能入学。和去年一样,今年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也是5月1日至31日。
 
  寄宿制和民办校将提前招生
  在杜绝“跨区跨片招生”的同时,今年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入学工作要统一时间进度,同时为规范入学,首次将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招生单独列出,允许他们在5月24日之前提前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这意味着,民办校和寄宿制学校将早于公办校完成招生工作,一旦学生被这两类学校录取,他们就不能再参与公办校的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招生,避免了过去家长为了给孩子择校多所学校去报名,被学校录取后又不去报到的情况。
  民办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招生也需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进行。5月24日之后,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
 
  政策问答
  》入学政策呈现五大变化
  1、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2、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与2014年相比总体稳定,正文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三部分,附件是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主要完善的内容有:一是在指导思想中落实领导指示精神,提出“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二是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提出各区县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三是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提出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四是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强调各区县教委是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主责单位,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五是在入学工作时间表中对各区县入学工作开展提出统一时间进度要求,同时明确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招生工作时间,确保各区县在此时间节点后做好本区学生入学工作。
 
  》入学信息平台5月1日启动
  3.家长如何获取今年的入学政策,包括各个区县的政策?是否有对外的咨询电话?
  答: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使用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5月1日启动后方可登陆),该门户上有市、区县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县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可供参考,门户通过电脑和手机都可以访问。
  门户网站上有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县的政策咨询电话。
 
  4.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有哪些组成?
  答:由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平台两部分组成,并纳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5.使用两个系统的目的是什么?
  答: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一是预测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和分布,做好入学服务。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8类非京籍按本市户籍对待
  6、什么是“五证”?
  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7.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1)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8)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8.我是外地户籍学龄儿童家长,但是符合北京市的按京籍对待条件,我都需要做什么?
  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情况请根据区县教委公布的时间,携带符合按京籍对待的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进行登记注册,注册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9.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民办校、寄宿制学校5月24日后停止跨区招生
  10.民办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我市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民办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5月24日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5月24日后民办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
 
  11.寄宿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寄宿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学校接收寄宿学生的能力进行检查。5月24日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5月24日后寄宿制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
 
    来源于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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