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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实践活动50分将计入中考成绩

2018-01-10 08:47|编辑: 妍妍|阅读: 666

摘要

初中生实践活动50分将计入中考成绩,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20分。

2018年起,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和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将被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1月9日上午,市教委发布具体计分办法: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市教委表示,初中实践活动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三,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二,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市教委也公布了特殊情况下的计分方式:鼓励残疾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初中实践活动,但因身体条件无法完成活动任务的残疾学生,经学籍系统核实,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后其初中实践活动成绩计满分。因户口进京、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由外省市转入学生,八年级第一学期初及以前转入的,其转入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转入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八年级第一学期末及以后转入的,其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乘以10/9计,满分为90分。其他不能按要求参加初中实践活动的情形,同样以此方式计分,比如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中考中招的本市户籍学生、往届生等。另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入学初中学生因休学、复学等原因需参加2018年中考的,其休学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复学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审核、区教委核准报市教委备案后予以认定。

市教委表示,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在已给予活动补足机会前提下,对无故未足额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按实际成绩计。因学籍管理不当、违规操作、虚假材料等造成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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