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升初2009借读生政策有了新规定——
小学、初中入学政策规定,共有7类非京籍人员子女可按本市户口对待,在京登记入学。这些人员比以往减少了一类,“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2009年将不再享受这一政策。
这7类人员子女是: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本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