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宗旨
本次书法大赛旨在北京市中小学生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北京精神”,提升北京市中小学生人文素质、审美情趣、精神品格,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书法水平和鉴赏能力,实现全面发展。
二、大赛主题
书写北京精神 传承中华文明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市教委、市文化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社工委、市总工会、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少工委、市关工委
承办单位:北京国学院、北京书法家协会、北京书法院
协办单位:北京青年报
四、参赛对象
北京市各中小学在校生。依据年级段划分四个组别:
1、小学低年级组:凡小学一至三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2、小学高年级组:凡小学四至六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3、初中组:凡初中一至三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4、高中组:凡高中一至三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五、作品要求
1、字体自选(真、草、隶、篆、行),草书与篆书另附释文。
2、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四尺宣纸,不装裱。
3、建议使用繁体字。
4、为加深中小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和“北京精神”的理解,大赛书写内容围绕“讲仁义、倡忠勇、敬孝悌、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合和”等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与“北京精神”的表述语“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相关的经典名句或创意性词句展开。
5、每人每种字体限交作品一幅。
6、请作者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年龄、所在学校和年级及联系方式。
六、大赛规程
“兰亭北青杯”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整体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作品初评、作品复评、颁奖典礼四个部分。
(一)作品征集
时间:2012年1月--春季学期第一周结束前
2012年1月中小学寒假前,向各区县教委发出通知,由各区县教委向本区县所属学校布置大赛的相关工作,宣告大赛启动。寒假期间,中小学生自由创作书法作品。2012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各校征集优秀书法作品。
(二)作品初评
时间:2012年3月12日前
2月15日-2月25日各校向各区教委指定部门(或教育分院、教研室)报送参赛作品,2月25日-3月2日由各区县自行初评。3月5日-3月 12日,初评结束后按照大赛规定的方案,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选手名单及参赛作品(见附表)。原则上各区报送参赛的各种字体作品数为征集来的该种字体总数的30%。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国学院。
地址:北京天安门东侧劳动人民文化宫东门内北京国学院
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65116167
联系人:吴晓瑛、李斌
(三)作品复评
时间:2012年3月24日前
大赛作品复评阶段,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书法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选。
(四)颁奖典礼
时间:2012年3月24日(上巳节)
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大赛颁奖典礼,并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七、奖项设置及评审规则
(一)奖项设置
大赛拟设“真、草、隶、篆、行”五类奖项以及“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每个组别的每类奖项分设一等奖各5名,授予“兰亭北青”荣誉奖杯,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15名,以及最佳临帖奖10名。同时,大赛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以及“突出贡献奖”。其中,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新闻媒体上选登,并推荐参加北京国际书法双年展。参赛的部分优秀作品在大赛结束后将由组委会编辑制作《首届 “兰亭北青杯”中小学生书法大赛优秀作品集》,部分优秀选手将被推荐参加由著名书法家举办的中小学生书法培训班。同时,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特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根据大赛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评选。
(二)评审规则
初评阶段,由各区自行组织书法教师、辖区内书法家进行评审。
复评阶段,由组委会邀请北京市书法名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作品进行复评。
八、参赛须知
自启动之日起,由各区教育部门自行组织在校生报名,组委会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本次比赛为全市公益性书法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
参加大赛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笔,如经查明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撤销其奖励。
凡参加比赛之作品,无论入选、得奖与否或取消参赛资格与否,均不退件。得奖作品原件及其著作财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用作今后青少年传统文化普及公益事业。
联系人:(市教委)唐勇明 51994847
(团市委)陈 晶 620608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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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北京市“兰亭北青杯”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