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办昨天公布了我市2007年“小升初”实施办法。
跨区借读生需提早报名据了解,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6月1—2日由学校统一报名。但跨区借读的应届生须提早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1日,需携带《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进行升学登记。
初中招生将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学生如有择校需求,可在毕业学校领取择校志愿表,在规定范围内的民办学校或南京外校中选报一所;跨区借读的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填报择校志愿表。不得以“校中校”名义变相择优招生5月18日,公办初中学校将向社会公布初中招生实施方案,具体说明各招生学校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计划。6月24日,学校将向学生下发《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不按通知单上规定日期报到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
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以“校中校”或“校内班”的名义变相择优招生。免试就近升入学区公办初中就读三年的学生,升高中时方具备申报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的资格。
民办校摇号、自主招生比例6:4民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民办校招生分为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计划比例为6∶4。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校采用电脑派位、等额录取新生。民办校和南外的电脑派位均在6月24日进行,25日开通派位结果查询热线。民办校将在7月20日前结束录取。特长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择校有科技、体育、艺术类特色的学校可招收特长生,招生校名单于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报名时间为5月12—13日,专业加试时间为5月19日—20日。5月底前各校完成特长生的录取工作,被录取的科技、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外来工子女报名需4项证明外来工子女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需提供: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户口簿、在流入地的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工子女入学,按实际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