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合唱展演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北京市学生艺术节办公室通知,为确保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合唱展演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共建演出形式:
本届合唱展演鼓励金帆团及其结对学校共同组团,展演要求两所学校共同演唱两首曲目。其中,结对学校参演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60%。金帆团及其结对学校均可报名,不占金帆团及市级展演上报数额。
二、教育集团为单位参演
以教育集团为单位参加的节目,须为同一集团内所以上具有不同法人资格的学校组成,并由各区教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演员人数按组团学校数量平均分配。
三、报名办法
(一)参演名额
1.各中小学必须参加由本学区活动中心组织的选拔活动后晋级区级合唱展演。班级合唱由各个活动中心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推荐5支以内队伍参加区级合唱展演。
2.校级合唱团每所学校(指有独立法人的学校或分校)、每个组别(C组、G组、B组、GB组、Y组)限报一支队伍,同一学校不同组别的团员不能重复上场(结对学校除外)。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5日—11月3日。
(三)报名形式
此次比赛只接受网上报名,由各活动中心按选拔比例集中报名,请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网站竞赛报名系统进行填报(www.hdac.cn);同时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1)及学区展演参演节目单发至hd831@126.com;另外和邮件同一版本的纸质版加盖各活动中心公章于领队会当天交至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
四、时间安排
(一)学区选拔赛
各学区活动中心需在2017年11月3日前组织完成选拔活动,选拔活动评委由国家二级指挥或副教授以上专业人士担任,请提前一周邀请,评委名单须发至13801172166@139.com邮箱备案。
(二)展演领队会
2017年11月6日在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剧场召开领队会,进行分组抽签。小学组13:30、中学组15:00。
(三)海淀区合唱展演
合唱展演:2017年11月13日——16日。
五、合唱展演地点
国图音乐厅
备注:
1.所有参演队伍展演当天签到时需提供7份纸质版合唱曲目总谱(规定曲目除外)。
2. 所有参演队伍展演当天签到时需提供2份纸质版参演学生名单(见附件2)。
3.在展演中所报自选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上报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