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海淀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海淀区各学校:
海淀区科协、海淀区教委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安排2017年海淀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作品征集,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科学研究论文、发明创造及工程设计类作品等。
竞赛项目按学段分为小学项目、中学生项目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技术,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研究领域分类及申报要求参照大赛规则)
中学生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年龄段分为初中项目和高中项目;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物理与天文学、化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药与健康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工程学、能源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及申报要求参照大赛规则)。
(一)科学论文: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查新报告等。
(二)发明创造(工程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团体(如:小组、班级、社团、研究活动小组、年级、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围绕某一科技主题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普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职业高中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具体要求参照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五)科学幻想绘画:
2017年科幻画参赛作品画幅规格为54 cm×38 cm(4开),(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
参展人必须是2017年4月1日之前年龄在5—14岁的少年儿童。
参赛作品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等绘画技巧、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但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参赛作品只限个人作品,既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创作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六)科技创意
作品内容应是针对生活中或科学技术领域中某一个问题所提出的创新性科学设计或解决方案。
作品主要以文案形式说明创意,内容应包括对问题的描述、相关背景总数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的设计模型、解决思路、方案等。可附加设计图或图片。要求:(1)文案字数不超过2000字。(2)设计图和图片总计数量不超过5幅,须包含图标或图注,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i。
作品内容应为申报者本人提出,文案和设计图等应为本人撰写制作,可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仅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集体作者的作品。
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
二、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一)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海淀区中、小学(含职业高中)的学生。
(二)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个人或集体项目)。
(三)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2017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四)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五)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六)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七)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八)申报项目须符合:“三自”和“三性”原则
(九)申报项目首先参加本学校的评比,由学校择优向海淀区申报。学校申报的项目中,集体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十)上报参赛项目需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及所需附件,项目全部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原始材料,申报表格和论文一律用A4纸)。每一个项目的申报书与论文及其它附件材料单独装订装,放在档案袋,并将申报表第一页复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十一)参赛项目的各类项目登记表、项目申报表和科学论文、发明研制报告等必须交电子版(使用Word)。否则不予参评。
所需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科学研究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研究性项目等)必须附有论文全文、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区级可自行查新)、原始研究资料附件(复印件)一份及参考书目实验数据及其他必要的照片、图表、资料等。
2.发明创造(工程学)的技术创新作品必须有作品的研制报告(论文)、图表资料包括: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结构图(手绘或照片均可);原理图(手绘或照片均可);光盘(不超过5分钟)。原始研制资料。作品实物。
3.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必须附有光盘,在现行的操作系统和操作平台上可以演示和应用必须有详尽的文字解释和说明。
4.证明材料。如果项目涉及以下内容,必须在上报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直辖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植物新品种,由省(直辖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直辖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十二)作品评选后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参赛项目在区级评比的基础上选拔参加北京市及全国比赛。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一)涉及食品、药品试制和饮食安全类的项目;
(二)参加过往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三)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四)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五)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四、资格审查:
各校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填报表格,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作品报送时间、地点:
(1)请各学校于2016年10月20日将所申报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和科技创意项目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同时送交到海淀区科协(主楼307室青少年部)。
联系人: 许瑞丽 电话:82510601 13301352639
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海淀区政府第一办公区)
邮箱:hdkxqsn@163.com
(2)科学幻想画作品请于2016年11月14日-15日送交至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科技部。具体竞赛规则可以登录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地 址: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甲6号
联系人:邹树兰、马 丽 电话:82567306-829
(3)发明创造(工程类、技术类)作品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