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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6-2017学年度中学市级毕业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评选要求及流程

2017-01-20 11:08|编辑: 贾老师|阅读: 7453

摘要

北京市2016-2017学年度中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价市级“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北京市2016-2017学年度中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价市级“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按照2017年学校初中毕业年级、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4%和3%产生(四舍五入),具体名额分配可参见《2016-2017学年度中学市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中数据进行核算)。

2.连续三年评为区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曾在外地借读的本市学生,在借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价市级“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校务会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工作日

4.材料提交要求

(1)北京市初中三好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2)北京市初中三好学生名册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3)北京市初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

(4)北京市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5)北京市高中三好学生名册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6)北京市高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

(7)市级三好学生给学弟学妹的好建议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xxx校2017年学生榜样给学弟学妹的好建议”)。

二、评选时间及流程

1.各校于2017年1月4日前,严格按照本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人数,核对学校市级三好学生名额。严格按照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确定申报名额。认真填写《2016-2017 学年度中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复核表》(附件2)并将《复核表》电子版上报德育科审核、备案。盖章纸质版在审核区级材料时(1月18日、1月19日)上交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过时视同放弃参与此次评选。

2.各校于2017年2月22日前完成市级评选推荐及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工作。

3.市级评选材料请于2017年2月22日2月23日上交德育科。同时将退还指标说明以书面形式(盖校章)交德育科。

附件1:立即下载2016-2017学年度中学市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立即下载2016-2017 学年度中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复核表

 

2016年海淀区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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