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升初网

登录 | 注册

昌平区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2012-05-21 17:03|编辑: 郭航|阅读: 1188

摘要

昌平区教委公布了2012年昌平区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意见,以下是昌平区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的详细内容。

昌平区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区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坚持依法治教,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我区实际,现就2012年我区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毕业考试工作
  1、小学毕业考试坚持学校联合自主命题原则,同时加强对毕业考试题目监控和评估。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时间。
  2、考试科目: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3、考试范围、目标、方式均按市基教研中心制定的考试说明执行。
  4、考试时间:6月14日、15日。
  5、各校要建立考试机构,完善考试制度,规范考务管理,执行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
  6、教委按划定范围进行分配入学(初中入学范围附后)。
  7、小学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各小学要严把质量关,向中学输送合格的毕业生。
 
二、初中入学办法
  1、全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划定范围就近分配入学。各中学按划定范围接收小学毕业生。
  2、昌平一中、昌平二中、昌平三中、昌平六中、实验中学、前锋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接收文体、科技特长学生,具体办法见附件。
  3、小学毕业年级按时从CMIS中打印出“初中入学登记表”,6月26日前交教委教行科,再统一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通知)。户口与住址不一致的,应在核对原件后,将随户口或住址的复印件附后。
  4、对在小学毕业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采取转入特教学校或到中学随班就读,保证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口所在区县或随父母迁入的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以房屋产权证及家庭户口簿为据)。决定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5月6日、7日两天由学生家长持“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户口簿、房产证,由小学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地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将“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交回就读的小学。6月26日前,将“初中入学登记表”交到将要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区县的教委。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6、对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有本市户口对待。
  7、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申请就读学生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经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到居住地就近的学校联系就读。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由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8、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9、各校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身份证明的小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10、7月9日,各中学开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工作。各校按新生录取名单即刻录入到初中电子学籍系统中。初中入学前,各小学对本校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全面负责。
  11、民办学校招生,要按照经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新生,首先接收本区县学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向社会公示招生项目、区域范围和人数,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各类荣誉证书和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等证书、证明,不以其作为录取依据。
  12、申请进入寄宿制学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2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三、其它有关要求
  1、各中学要安排好本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严格禁止择校生入学。学籍管理人员按照“初中入学登记表”入机造册,禁止学校接收无“初中入学登记表”的学生入学,各校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一经查出,该生学籍教委不予承认并追究领导者责任。
 
  2、严格控制跨区流动、二次流动,严禁非正常跨区、跨片招生。依托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已升学就位的学生要即刻建立初中学生的电子学籍,并将学籍固定在被录取的初中学校,作为三年后进行中考报名的依据。电子学籍系统严禁手工录入学生。学校不得随意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
 
  3、中学接收小学毕业生入学,不准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各校要彻底清理与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的关系,坚决肃清一些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打着“替公办学校挑选优秀学生”的旗号招生办班造成的不良影响,采取致家长信、学校门前告示、设立学校监督电话等方式,主动告示家长和社会,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北京市《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意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择校入学,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初中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各校要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高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保持社会稳定。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   

海淀区小升初资讯:五十七中2012小升初特长报名参考

2012年小升初为何要选人大附中朝阳学校

北京2012小升初几所热校消息

师达中学2012年小升初招生录取办法

北京2012小升初:初中入学不能收取择校费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2012年小升初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