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升初”招生过程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讨论稿)
一、公示内容
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教师结构、学生构成等基本信息,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班级、班级类型等
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初中划片信息,招收“片内生”和“择校生”的比例,家长通过输入门牌号码能查询对应学校
小学毕业生总数(含北京户籍和外地户籍学生)
每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含民办)当年的招生计划和实际接收学生的录取结果
招生学生中 、共建、条子生、推优、特长、电脑派位等各种入学方式的人数和比例
择校费收入数量、使用和管理方法
北京市及各区县每年招生政策等
二、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北京市考试院、北京市教委
各区县教委
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
责任人为各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公办中小学校长
三、公示途径
建立服务家长的“小升初”升学网络平台;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学校网站
学校公示栏、电子屏
报纸
四、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
教育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