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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17年小升初政策具体内容

2017-07-05 11:58|编辑: 小黎|阅读: 28093

摘要

海淀区2017年小升初政策已经发布,入学条件、入学方式都做了说明,其中小升初公办寄宿面向海淀区招生,新增了登记入学的途径。

海淀区2017小升初入学政策发布,入学条件及入学途径都做了说明,入学途径新增登记入学,根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海淀区学籍;
  2. 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 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方式

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 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2. 特长生入学。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体育、艺术和科技专业水平突出的学生,经本人自荐,所在学校审定,可拥有特长生推荐资格,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考查。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
  3. 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
  4. 民办学校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招生。
  5. 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对居住在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其随班就读,实现“零拒绝”。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 凡属海淀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 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 对持有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以及台籍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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