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各小学统一下发《特殊收生卡》。凡通过“推荐分配”和特长生(以区教委主管部门审批的名单为准)招生途径录取的学生,不再发放其《特殊收生卡》,该生不再享有其它类别“特殊收生”的录取资格。
6月7日前:家长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将《特殊收生卡》交给“特殊收生”学校,区招生考试中心凭《特殊收生卡》确认学生录取资格。
被外区县录取的学生,也要将《特殊收生卡》交给录取学校,由外区县录取学校持录取学生名单及此卡办理提档手续。
《特殊收生卡》作为特殊收生学校录取的重要凭证,请家长及学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该生特殊收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