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上线新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业务。为确保新系统上线工作顺利进行,旧社保系统将于9月25日18时暂停服务,新社保系统将于10月20日0时开启服务,其间全市部分社保业务暂停服务。
据悉,9月25日18时至10月20日0时,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从10月13日18时至10月20日0时暂停办理。届时,本市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各项线上渠道将全部暂停,线下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接收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社保业务申报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此外,10月14日18时至10月24日0时,人力资源市场系统同步调整,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补贴申请等部分就业服务暂停办理。
停机期间,社保缴费、权益查询和待遇领取三项便民服务不受影响。本市税务部门负责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正常开展,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10月征期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按月领取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10月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定期待遇临时统一至10月5日发放。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正常提供,暂不更新数据,新社保系统上线后再更新数据。
2023北京各区非京籍社保要求(2024参考) | ||
城区 | 社保时间要求 | 备注 |
东城 | 最近一年连续缴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 申请人在北京市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社保缴纳单位应与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 |
西城 | 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2022年5月-2023年3月) | 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 |
海淀 | 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
朝阳 | 至2023年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6个月,需提供入学当年3月份前的北京市社保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 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的不算连续按月缴纳 |
丰台 | 应当入学年份的前一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 其中租房且至少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
通州 | 社会保险在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3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 通州区有房产提供北京市社保,租房提供本区社保 |
昌平 | 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 租房要求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有房要求本市社保 |
石景山 | 双方提供2023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自2022年5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无自有住房的,须一方自2022年5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
大兴 | 大兴教委要求区内缴纳社保证明,其各街道办审核标准为15个月或3年要求不等 | 双方提交材料,在大兴区就业 |
经开 | 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经开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合均须提供 |
门头沟 | 需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在门头沟区缴费六个月 | 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缴费材料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区自有住房,父母一方确实未就业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
延庆 | 自2022年12月31日前起始连续在工作所在区缴纳社保的权益记录 | 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审核申请人在延自有住房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
顺义 | 提供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 顺义有房产一方提交材料,提供北京市社保,租房月至少—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
房山 | 2022年6月至审核月期间连续在房山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 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社保的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
密云 | 自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 提供去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
平谷 | 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 | (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怀柔 | 截至申请月前一年的(即2022年6月-2023年5月)且在怀柔区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 一方提交材料,补缴无效 |
燕山 | 2023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 一方提交材料,本区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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