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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需知:区三好、市三好评选办法

2014-09-11 13:19|编辑: 晓米|阅读: 5812

摘要

近几年,北京小升初都会采用推优(一次派位、推荐派位)这种入学途径,在推优资格确认时,多数区县都会将区三好、市三好作为标准之一,那北京的区、市三好是如何评选呢?
   ★区级三好评选办法
   (一)小学从四年级开始评“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时由班主任组织,经民主提名,征求班委会、任课教师的意见后,报学校教导处。由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批准后,认真填写“三好学生”名册,报区教委审批,经批准后成为区级“三好学生”。
   (三)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中的优秀者,由区教委提名,向市教委申报市级“三好学生”名单,市教委批准的市级“三好学生”,填写统一的登记表,并由北京市教委颁发“三好学生”证书。市级“三好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布,登记表市教委审批后返回学校留档。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小学、中学和职业高中的市级“三好生”每学年在毕业年级中评选一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应分别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4%和3%的比例评选。
    2、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县级的三好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学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提名。年级组长或政教处(德育处)在征求班主任和科任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差额提出市级三好学生候选人。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委会组织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将投票结果报送政教处(德育处)。
    4、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后报请校务会讨论,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二天。
    5、填写登记表,报区县教委(教育局)审核。
    6、区县教委(教育局)报北京市教委审核备案。
    7、市教委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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