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举办通知已出,北京小升初网特将其分享给大家,包括活动宗旨、活动目标、组织机构、申报资格、建议范围、活动内容、申报要求、评审、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时间安排、供各位学生家长们查看。
一、活动宗旨
“科学建议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引导学生主动关注社会、关心生活,积极参与首都北京的建设与发展。
二、活动目标
积极落实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鼓励中小学生关注社会进步和发展,培养和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市科技教育广泛深入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教委主管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科技活动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家,组织评审工作及相关活动,并受理对申报者及申报材料的质疑和投诉等日常工作。
(三)成立科学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等级。
四、申报资格
2020年本市在读的中小学生。
五、建议范围
参考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建设与管理;2.乡村振兴发展;3.公共卫生与健康;4.生态环境保护;5.防灾与安全;6.冬奥文化普及;7.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8.其他方面的建议。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学校科技教师对本项活动的专业指导水平。
(二)学生网上提交自己撰写的科学建议项目报告,通过手机客户端(APP)申报建言献策。
(三)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项目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四)组织科学建议获奖项目交流,展示活动成果,促进交流学习。
七、申报要求
(一)项目组别
1.个人项目:学生以个人名义申报一个项目,在辅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2.集体项目:2—3名学生(同一行政区)组成一个项目研究小组,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合作完成。
(二)项目类别
1.科学建议(3000字以内,可配图片)
2.建言献策(500字以内,文字建言)
(三)申报方式、时间
1.科学建议通过本届活动网站报名,申报期为2020年9月25日—10月26日,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2.建言献策通过APP(手机客户端)报名,申报期为2020年9月25日—10月26日,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3.不接受其他方式申报。
(四)具有以下倾向的建议不予受理:
1.申报的建议项目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不相符;
2.申报的建议项目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3. 申报的建议项目在本活动或其他活动中已获奖的项目。
注: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申报说明及申报指南详见活动网站。
八、评审
(一)科学建议的项目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阶段
1.资格审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在线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征求区教委意见,确定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
2.初评:组织评审委员会按领域范围分组进行网上初评,提出复评入围名单。
3.复评:评审委员会通过复评合议方式,确定前30项入围终评项目,并在网上公布。
4.终评:入围终评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盖有学校、区教委公章的支持函(可从网站下载),按规定的要求参加终评活动。终评包括建议项目问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终评答辩方式待定,不可使用PPT)。
备注:依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复评、终评方式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
(二)建言献策的项目评审通过APP(手机客户端)评委直接打分,每个项目最后得分取三个评委的平均分值。
九、公示
本项活动终评结果及相关信息将在市教委网站的北京学生科技教育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邮寄或传真),并申明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投诉人信息保密,过期与匿名投诉均不受理。
十、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科学建议
本届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设10个科学建议奖和10个科学建议提名奖,并设立二、三等奖若干项。
对获得科学建议奖、科学建议提名奖的学生将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杯;对获二、三等奖学生颁发证书。
(二)建言献策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按参与人数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三)辅导教师
对以上学生的获奖项目设立相应的辅导教师奖,其中:科学建议奖个人项目每项报一名辅导教师,集体项目最多可报二名辅导教师;建言献策每项只可报一名辅导教师;对获奖项目辅导教师颁发证书。
十一、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12:00至10月26日24:00为科学建议项目和建言献策项目申报期。
(二)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为资格审查期。
(三)11月上旬初评。
(四)11月中旬复评。
(五)11月下旬终评,并对获奖结果进行公示。
(六)12月颁发获奖证书,组织获奖项目交流。
备注: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活动时间将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本实施办法由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蒋小建、郑升
联系电话:87550375,8755039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龙潭湖百果园3号
邮政编码:100061
电子邮箱:kxjyj2018@163.com
活动网站:https://pstwy.bjedu.cn/kx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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