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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017-07-19 16:14|编辑: 妍妍|阅读: 16145

摘要

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已经下发,活动对象为北京市学籍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共分校级、区级、市级三类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合唱、管乐、戏剧、艺术展等等。

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安排已经出炉,北京各区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都要参加,具体信息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市具有正式学籍的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二、活动内容

(一)合唱市级展演

(二)行进管乐市级展演

(三)戏剧节

(四)艺术作品展览

(五)艺术讲座

(六)个人项目展演

(七)夏令营活动

三、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至12月,分为三个层次:

(一)校级活动

学校要充分利用北京优质文化和教育资源,与课外活动计划的实施相结合,用好学校资源,借力校外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形式多样的合唱、器乐等类别的艺术普及课,将课堂普及的成果呈现在学校艺术节的平台上,重点是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展演、观摩,为学生的全员参与创造更多机会。

(二)区级活动

各区组织开展个人、集体项目展演,讲座,交流体验及艺术教师素养提升等相关活动,突出特色、提升品质,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各校设置展示艺术节文化元素的环节。

1.2018年4月初,上报合唱、行进管乐市级展演节目。

2.2018年6月前,组织个人项目区级展演。

3.2018年9月下旬,上报戏剧节市级展演节目。

(三)市级活动

重点是加强区域、校际间的交流和学习,让学生、教师及家长共同感受参与艺术节的成长与快乐。

1.2018年1月至12月,组织艺术讲座。

2.2018年4月中下旬,开展合唱、行进管乐市级展演。

3.2018年7月中旬,组织夏令营活动。

4.2018年9月中旬,组织艺术作品展览。

5.2018年9月中下旬,组织戏剧工作坊、经验交流分享。

6.2018年10月下旬,开展戏剧节市级展演。

7.2018年11月上旬,组织戏剧优秀剧目展示。

四、活动要求

(一)合唱

1.演唱两首曲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一首须为中国作品。

2.不使用录音带及CD伴奏。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中等职业学校合唱团的指挥和伴奏不限,其它合唱团的指挥和伴奏必须是本校教师或学生。

3.金帆团除上述要求外,增加视唱测试环节(办法另行通知)。

4.此外,合唱展演为金帆团及其结对学校搭建共同展示的平台,两所学校可共同演唱两首曲目,其中,结对学校参演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60%。金帆团及其结对学校均可报名,不占金帆团及各区展演上报数额。

5.活动分组:

(1)组别

C组(Children):同声SA、SSA,年龄≤12周岁

G组(Girls):同声SSA,年龄≤15周岁

B组(Boys):同声TTBB,年龄≤15周岁

GB组(Girls and Boys):混声3部SAB,年龄≤15周岁

Y组(Youth):包括YG(SSA)、YB(TTBB)、YM(SATB),年龄≤18周岁

(2)人数

“1”代表人数为31至60人合唱团,“2”代表人数为15至30人合唱团。

注:S 女高音声部变声前后女生和变声前男生的高声部。

A 女中音声部变声前后女生和变声前男生的低声部。

T 男高音声部变声后男生的高声部。

B 男低音声部变声后男生的低声部。

SAB组别中泛指变了声的男生声部。

除TTBB外,SAB和SATB有可能全部由男生组成。

组别

人数

C组

G组

B组

GB组

Y组

SA

SSA

SSA

TTBB

SAB

YG(SSA)

YB(TTBB)

YM(SATB)

1(31-60人)

SA1

SSA1

SSA1

TTBB1

SAB1

SSA1

TTBB1

SATB1

2(15-30人)

SA2

SSA2

SSA2

TTBB2

SAB2

SSA2

TTBB2

SATB2

(二)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

1.行进管乐表演区域为30米×40米,人数不超过120人(含旗队),演出时间小学组为5至8分钟,中学组、九年一贯制组、十二年一贯制组为6至10分钟。

行进打击乐:包含行进打击乐器(必须包含行进小鼓、行进通鼓、4面不同型号行进大鼓及镲)、键盘打击乐器、定音鼓等,不得加入其他乐器门类,如管乐、弦乐等。人数不超过60人,节目时间为4至8分钟,表演区域为20米×30米。

2.活动分组:分小学组、中学组、九年一贯制组、十二年一贯制组。

(三)戏剧节

1.活动内容包括戏剧市级展演、优秀剧目展示、戏剧工作坊、经验交流分享等。

2.展演及展示要求

(1)展演包括话剧、儿童歌舞剧、戏曲、朗诵。

话剧:原创、复排名著经典片段或改编寓言、童话故事等,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儿童歌舞剧:原创、复排名著经典片段或改编寓言、童话故事,人数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戏曲:人数为2至20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朗诵:人数为4至16人(含伴奏),须使用普通话,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活动分组:分为小学组、中学组、九年一贯制组、十二年一贯制组、中专组。

(2)优秀剧目展示限多幕剧及独幕剧,时间分别不超过90分钟、30分钟,人数不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戏剧工作坊

艺术节期间,将邀请戏剧、教育、艺术等相关领域专家,以戏剧为中心,结合不同主题开展工作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经验交流分享

艺术节期间,将开展戏剧教育的经验交流分享活动,包括案例剖析、实地观摩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艺术作品展览

艺术节期间,将举办中小学生艺术作品展览,具体事项由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另行通知。

(五)艺术讲座

艺术节期间,将举办艺术节相关展演项目的讲座。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备注:

1.参与以上组别节目的学校须为独立法人。以教育集团为单位参加的节目,须为同一集团内3所以上具有不同法人资格的学校组成,并由各区教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演员人数按组团学校数量平均分配。

2.在合唱、行进管乐、戏剧市级展演及展示、艺术作品展览中所报节目或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上报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六)个人项目展演

艺术节期间,各区开展个人项目区级展演。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特色、参考以下项目安排具体展演内容。

1.器乐:只限独奏;不带伴奏(架子鼓除外);演奏1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1)西乐: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其中管乐项目按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2)民乐:包括二胡、京胡、板胡、扬琴、琵琶、阮、柳琴、古筝、古琴、箜篌、唢呐、笙、管、笛、箫、民族打击乐。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其中管乐项目按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2.声乐:只限独唱;每人限报一个组别,演唱1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形式限钢琴、音频伴奏(WAV格式)。按童声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组,美声初中组、高中组,民族初中组、高中组分组进行。

3.京昆:表演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4.曲艺:不超过2人;每人限报1个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按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5.舞蹈:时间不超过3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6.朗诵:限诗歌,可配乐(WAV格式),时间不超过3分钟。按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7.软笔书法:作品规格不超过4尺(字体不限),时间为9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8.硬笔书法:作品规格16开,不超过50个字,时间为9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9.篆刻:作品16开,朱、白文不限,规格3×3厘米左右,字数2至4字,拓印后注明译文。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10.绘画:作品规格不超过4开(绘画形式不限),时间为15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11.工艺美术:作品规格不超过40cm×40cm×40cm,时间为15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12.摄影:时间为150分钟,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拍摄,限数码相机。比赛结束时,现场拷贝未经处理的原始电子版照片2张。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七)夏令营活动

暑假期间组织夏令营活动,内容包括到社区等单位公益演出,营地主题展演、交流,探访历史遗迹、“非遗”传承人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上报市级展演节目数量

合唱

戏剧

朝阳区

14

11

海淀区

13

10

昌平区

12

9

房山区

11

9

大兴区

11

8

丰台区

10

8

通州区

10

7

东城区

8

6

西城区

8

6

顺义区

6

5

平谷区

5

4

密云区

5

4

石景山区

5

3

延庆区

4

3

怀柔区

4

3

门头沟区

3

2

燕山

1

1

备注:

1.金帆团承办项目参加市级展演总数不得超过2个,不占所在区市级展演名额。市艺术节办公室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评价标准》对金帆团成员进行核定,核定项目范围内的学生每人只能参加同项目的1个节目。核定人员之外的学生可参加普通组展演。

2.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参加市级展演数额为区级展演数额的50%以内。

3.中等职业学校合唱、戏剧展演节目按照学校实际情况上报。

六、奖项设置和评选办法

(一)参与市区级展演的学生名单需在校内公示并存档。

(二)个人项目、合唱、行进管乐、戏剧项目的区级展演根据节目要求,由各区自行评定相关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合唱、行进管乐、戏剧市级展演由市艺术节办公室按照专家评分评定金奖(90.00—100.00分)、银奖(80.00—89.99分)和铜奖(70.00—79.99分),并按参演人数颁发获奖证书。市艺术节办公室为获奖节目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四)凡活动有区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阶段活动,学校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区级集中展演,上报学生感想,校、区各级活动专题简报、经验、总结(图片、影像)等材料的各区教委,由市艺术节办公室颁发优秀组织奖。

声明:本文内容综合整理自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由北京小升初网团队(微信公众号搜索:北京小升初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举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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