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儿童体操锦标赛竞赛规程已出,提到时间、地点、竞赛组别及项目等,详情见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体操运动协会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活动中心
四、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7日—8日在东城区地坛体育中心体操馆举办
五、竞赛组别和年龄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乙组(男、女):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10岁)。
丙组(男、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9岁)。
丁组(男、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8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组:团体、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蹦床。
女子组:团体、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蹦床。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3〕19号)的有关要求。
(三)参加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儿童体操冠军赛,到场检录并通过身份确认的运动员。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以2024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4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舞蹈教练1人,队医男、女队各1人,各组别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团体比赛各组别限报4人。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比赛证件和二代身份证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体操协会审定的最新体操竞赛规则以及少儿体操比赛的特殊规定。
(二)比赛器械规格均按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规则执行。
(三)各单位应在比赛前24小时提交出场顺序。如出现伤病,需最晚于赛前60分钟向组委会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报告及换人申请,由已报名的个人运动员替换受伤的运动员,替换上来的运动员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的位置进行比赛。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出场顺序,则该区运动员的出场顺序按报名的顺序安排。
(四)比赛共两轮,第一轮产生团体和全能名次及各单项前8名决赛资格(按得分成绩统一录取各单项决赛资格,蹦床成绩计入团体和个人全能成绩,不计入单项名次)。
(五)蹦床比赛成绩的20%计入个人全能成绩。
(六)比赛以小循环方式比赛
1.男子甲、乙、丙、丁组各进行7个项目的比赛。女子甲、乙、丙、丁组各进行5个项目的比赛。
2.进行团体、全能和单项比赛。参加团体的单位可派 4 名运动员参赛,每个项目可派 4名运动员参加,将各单项 3 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总分(4-4-3赛制)。
3.全能、单项均录取前8名,全能、单项每个单位组别最多录取2人。单项最后得分为0分时,不予录取名次。
(七)团体比赛按单项成绩较优的前3名成绩相加,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则比较全能比赛名次,优者列前。
(八)全能比赛单项比赛得分相加为全能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在全能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 5 个、4 个、3 个、2 个、1 个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 3 个、2 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
2.如仍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 E 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3.如仍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九)单项比赛:各单项按成绩排列名次;在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E分高者名次列前。
2.D分高者名次列前。
3.如仍平分,则全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十)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十一)根据国际体联2024年技术规程、规则,允许查询难度分数,条件是在分数公布后立即或最迟在下列体操运动员或组的分数显示之前进行口头查询。
(十二)国际体联技术规程规定,只有比赛区域内在代表队名单的教练员才有资格提交问询。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8月22日—23日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4室: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
4.所有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获得的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合格证书。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徐*,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xuyan@tyj.beijing.gov.cn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队)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三)个人全能、单项每个单位组别最多录取2人。
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三、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体操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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