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冰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已出,提到时间、地点、竞赛组别及项目等,详情见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
三、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0日-13日在国家体育馆冰球馆、启迪冰雪体育中心
四、竞赛组别
男子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8岁);
男子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男女混合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2岁);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3〕19号)的有关规定。
(三)参赛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后方可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4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4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各组别最多报名3人(翻译等工作人员按教练员填报),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只得代表1个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报名最少人数为11人,其中队员10人,守门员1人;报名最多人数为22人,其中队员20人,守门员2人。丙组男女比例不限。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参赛证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2023-2024赛季规则手册》《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条例(2022年6月版)》组织比赛。
(二)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
(三)每场比赛分为三局,甲组每局12分钟净时,乙组、丙组每局10分钟净时,比赛停止期间停计时表;比赛局间休息2分钟。如果常规比赛时间内双方打成平局则直接进行射门比赛。
(四)男女混合丙组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女子判罚标准执行,不允许身体冲撞;男子甲组、男子乙组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男子判罚标准执行。
(五)决定名次和打破并列的办法
比赛采用3分制,常规时间内获胜的队积3分,负队积0分。常规时间内打平每队各积1分。在射门比赛中的胜队再加1分,负队不加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支球队积分相同,则按这两支球队之间本阶段最后一场比赛结果来决定名次,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支队或以上球队积分相等时,将采用以下步骤打破平局。把积分相同的队组成一个小组,以下简称“副组”,这个步骤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只有两支队或者没有球队积分相等,具体步骤如下:
1.按照本轮次副组内队伍相互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相等则按照本轮次副组内队伍相互比赛的净胜球总数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按照本轮次副组内队伍相互比赛的进球总数决定名次,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如副组内球队相互比赛的积分、净胜球数和进球总数仍然相同,那么将查副组内每个球队分别与副组之外最接近副组且排名最高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副组内球队分别与副组之外的最接近副组且排名最高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在1.积分、2.净胜球、3.总进球数方面)相比,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5.如果副组内球队仍然平局,那么将副组内球队分别与副组之外下一个最接近副组且排名最高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相比,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6.如果执行了以上步骤结束之后仍然平局,副组内球队的排名将会依据参加比赛前的小组内抽签排序来进行排名,排序前者名次列前。
注:若副组内队伍间含有弃权比赛,在执行到第2步骤时,弃权队伍在副组内排名最后。
(六)参赛队比赛前6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领队应在比赛前50分钟将填写完毕的队伍组成名单交给记录员。
(七)主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右手侧,客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左手侧。
(八)比赛服装及装备
1.每队需确定一名队长和最多两名代理队长,队长佩带“C”字母,代理队长佩戴“A”字母。字母高8公分,与运动服颜色有鲜明的对比,佩戴在比赛服左前胸显著的位置。
2.各队应准备两种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基础颜色必须占80%以上,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比赛时,参赛球队必须带深浅两套比赛服到场,主队穿深色服装,客队穿浅色服装,当两队服装颜色相近时主队更换服装。
3.比赛服上衣背后应有明显号码和中文名条,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号码建议在1至98号,未带队服的运动员允许穿同色队服贴号参加比赛。
4.比赛时必须佩戴全护面罩,护颈,否则不允许参赛。建议头盔颜色一致,佩戴护齿。守门员必须戴构造是球和杆刃都不能从开口处穿过的面罩。
(九)技术会议于赛前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十)弃权规定
1.因伤弃权的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因其他原因弃权的需至少提前两天将加盖区体育局公章的弃权声明报至组委会,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弃权材料的参赛队视为无故弃权。
2.小组赛阶段弃权的参赛队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和后续比赛资格,淘汰赛阶段因故弃权的参赛队将取消后续比赛资格,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
3.无故弃权的参赛队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和后续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所有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下一年度北京市青少年冰球锦标赛参赛资格。
八、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7月1日—2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提交材料: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7月4日-5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四层奥运项目管理二部。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教练员和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4.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6.所有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获得的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合格证书。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单**,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shanzongpeng@tyj.beijing.gov.cn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等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三)参赛队出现非正常弃权和罢赛行为的,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和后续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参赛人员下一年度冰球项目青少年锦标赛报名参赛资格。
十二、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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