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已出,提到时间、地点、竞赛组别及项目等,详情见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
北京鸟巢文化创意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
三、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2日—28日在大兴区体育中心综合馆
四、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6—18岁(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14—15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13岁及以下(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3〕19号)的有关要求。
(三)参赛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后方可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参赛运动员需经区体育局选拔,择优报名参赛。
(二)以2024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4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参赛。
(五)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最多14人。报名12名(含)以下运动员时可以包含0-2名自由防守队员,报名13-14名运动员时必须包含2名自由防守队员。
(六)同一名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及队医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1.3至7队(含3队和7队)队伍报名参赛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
2.8队以上(含8队)队伍报名参赛采用先分组循环,再交叉淘汰的赛制进行比赛;
3.各组别报名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
(三)本次比赛循环赛阶段采取三局二胜制,交叉淘汰赛阶段采取五局三胜制。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比赛服号码由1-18号组成。身前、身后均须有明显号码,身前号码高度至少15厘米,身后号码高度至少20厘米,号码笔画宽2厘米,队长标志位于上衣胸前号码下,颜色与上衣不同,长8厘米,宽2厘米,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运动员比赛服号码与报名表不相符合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比赛名次排列
1.先按各队的获胜场次进行排名,获胜场次多的队伍名次列前;
2.如获胜场次相等,再看各队积分,积分多的队伍名次列前。每场比赛按比赛结果积分,3:0或3:1获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3:2获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胜场、积分都相等,比赛名次的排列顺序为:
(1)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的队名次列前;
(2)C值也相等,Z值(总胜分/总负分)大的队名次列前;
(3)当两队Z值相等时,两队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六)各组别网高
男子甲组:2米43;男子乙组:2米35;男子丙组:2米24
女子甲组:2米24;女子乙组:2米15;女子丙组:2米10
(七)技术会议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八)每场比赛开始前教练员须确认该场比赛上场的12人名单。赛前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无故弃权处理。
(九)因伤弃权的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因其他原因弃权的需出具弃权声明加盖公章,至少提前两天报组委会批准,否则视为无故弃权。因伤或因故弃权的不得参加后续场次的比赛,保留当前比赛成绩,无故弃权的取消该队本次比赛成绩和该队所有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下一年度北京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参赛资格。
八、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6月12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6月19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4室。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
4.参赛领队、教练员和队医的身份证复印件,教练员和队医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
5.所有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获得的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合格证书。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于**,联系电话:63018197
电子邮箱:yujiuyang@tyj.beijing.gov.cn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队)(含)的,按实际名次录取。
(二)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运动队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二、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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