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入学条件
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朝阳区工作、居住,且具有朝阳区学籍或外省市学籍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登记入学。
二、四证审核标准
非京籍父母需要在固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入学程序。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在京朝阳区实际居住证明、在京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北京市居住证和全家户口簿,即“四证”,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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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朝阳区实际居住证明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屋(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有,与他人共有的不属于自有住房。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租住房屋的,需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同时,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发票的租赁期限需满足一定要求(例如,至入学当年的5月1日须满6个月)。
- 需要注意的是,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商铺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法建筑、危房等的证明,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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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合法有效且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均需满足一定要求(例如,劳动合同须于前一年的11月1日前签订,至入学当年的5月1日须满6个月;社保需连续按月缴纳满6个月,至入学当年的5月1日)。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具有在朝阳区取得的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实际地址,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注册在朝阳区的成立日期也需满足一定要求。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合伙人的,需提供具有在朝阳区取得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基本信息”,且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实际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或投资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成为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的时间及企业注册在朝阳区的成立日期也需满足一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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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证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须于前一年的11月1日前在朝阳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流管站)登记,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登记卡)。
- 北京市居住证(或登记卡)地址需与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且在规定时间段内(例如,前一年的11月1日至入学当年的5月1日)连续在实际居住地址满6个月。
- 北京市居住证(或登记卡)连续持证时间也需满足一定要求(例如,自前一年的11月1日至入学当年的5月1日须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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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户口簿
- 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需保持一致。
- 若超龄,则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非京籍参加朝阳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包括基本入学条件和四证审核标准。家长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审核和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