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家户口簿
- 适龄儿童少年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且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 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需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通常为上一年度的9月1日前(不含当日),2024年小升初则要求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 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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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应提供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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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海淀区租房,应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等。同时,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
- 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 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建房屋审批凭证;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 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 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外,还需注意以下租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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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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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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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特定日期(如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以证明其在京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