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预计4月公布!在新信息未出前可参考2025年信息,供2026、2027及以后昌平幼升小、小升初的学生家长们查看。建议大家收藏本页面(Ctrl+D),届时查看最新内容。
(一)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昌平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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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以后在昌平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学校周边新建、扩建住宅小区新增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二)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北京市户籍相同。
(三)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制定《昌平区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相应入学程序。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五)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